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专业招标公告
津建交西青专业[****]****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侯台G地块项目已由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西审投内备【****】***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为 ****** *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受 **************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专业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侯台G地块项目,建设规模为*****平方米,拟建项目界内使用面积*****.3平方米,申报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主要是住宅、商业服务网点、地下车库及地下室等项目建设,总投资额*******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东至碧岭园,南至香怡道公交首末站,西至水西公园, 北至保泽西道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标段:标段名称:**************侯台G地块项目景观工程,招标范围:总面积:*****平方米,主要包括硬景铺装工程、景观水系工程、景观围墙工程、苗木栽植、小品景观及构筑物、景观廊架工程、区域内道路工程、大区北侧、西侧及西南侧开口及相关开口位置绿化迁移工程、景观灯具照明工程、大堂出入户坡道工程,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总投资额****.0*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标段:资质: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施工或绿化施工或园林绿化施工或园林绿化工程内容,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在评标阶段,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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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 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3.1 条款资格要求规定的投标人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电子邮箱:*********@**.***),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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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郭瑞隆(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卉路3号新城市中心A座***-6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向维(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号津玉大厦**楼
邮政编码:******
联系人:**、梁淑梅
电话:***********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 受理负责人:**
电话:***********传真:无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卉路3号新城市中心A座***-6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 受理负责人:**、周庆瑜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区4号楼(开源路与*川道交口,中北科技产业园智能大厦对面)西青市民中心*楼建设工程招标科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