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
致各投标人:
邵武市国有林场水毁修复项目——给排水工程(招标项目编号:********************)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原招标公告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含暂列金******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 元)元;现修改为: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含暂列金44****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元;
(2)原招标公告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
现修改为: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
(3)删除原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中**.2.**.本项目执行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平市市促进建筑业民营业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南建筑(****) ** 号文件:1、参与投标企业在不超过**家(含)时,龙头企业可全部入围;2、参与投标企业超过**家时:从所有投标人中按省厅《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闽建〔****]5号)要求抽取**家入围后,再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中随机抽取 **家建筑业龙头企业入围。民营龙头企业及已入统建筑业企业的名单以南平市住建局提供(或发布)的为准。
本项目中涉及《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平市促进建筑业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建筑〔****〕**号)的所有相关内容均予以删除。
招标文件、招标的补充等在同*内容的表述上不*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编号:********************“邵武市国有林场水毁修复项目——给排水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上发布。投标人可自行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及查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明信乃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