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的委托,就其食堂食材定点供应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欢迎国内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征集
*、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选定服务 单位数量 | 备注 |
(*) | 食堂食材定点供应 | 3年 | 中标单位2家, 备标单位1家。 | 详细采购要求见本征集文件第*章 |
说明:1.本项目无年度固定预算。以年度服务期限内实际供货数量为准,采购人不保证年度内的最低供货数量和最低结算金额。2.服务期限3年,合同每年*签(若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则不再继续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3.服务期内,2家中标单位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月轮流配送。4.配送地点:金华(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由代理机构查询记录];未被列入采购人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特定条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条情形可提供备案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征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征集公告期限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征集文件之日(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地点:金华市*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玉泉东路***号1号楼3楼);邮件获取(将营业执照等资料发送至**邮箱:********@**.***,代理机构将以邮件方式发送征集文件)
(*)获取征集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征集文件制作工本费:***元/本,售后不退。投标人可通过电汇、转账方式交至银行账号:****************;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营业部;户名:金华市*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5月**日**:**-**:**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年5月**日**:**时在********4楼会议室开标。
*、发布征集公告的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资讯版块
*、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金华市*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玉泉东路***号3楼
获取征集文件、发票、合同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项目监督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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