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包河区道路(含街头游园)绿化管养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大道***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期*号楼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年包河区道路(含街头游园)绿化管养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包河区道路(含街头游园)绿化管养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问:招标文件第*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方法2.3详细审查2.3.2具体评分细则“车辆配备”注第(1)小项“①购置发票(发票开具信息中购买方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须为投标人)或采购合同(合同乙方须为投标人)”,请问我公司提供的车辆采购合同为合同甲方,实际是车辆的购买方,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第*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方法2.3详细审查2.3.2具体评分细则“车辆配备”注第(6)小项现更正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所提供的车辆均予以认可。如为投标人分公司所提供的车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隶属证明截图或工商部门出具的隶属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3、问:招标文件第*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方法2.3详细审查2.3.2具体评分细则“服务团队”第1、2、3小项评分标准中均要求“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据查阅相关资料证明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包含:风景园林施工、城市园林、园林、园艺绿化类等。请问我公司提供风景园林施工工程师职称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4、删除招标文件第*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方法2.3详细审查2.3.2具体评分细则“服务团队”注第(1)小项“⑤采用*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期7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