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泽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检举举报平台建设
*、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招国恒(山西)招标有限公司) | 泰欣街***号院内西楼***室 |
*、基本情况
1.合同未设置预付款。
2.未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
3.电子影像设备无法查看。
*、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号)第**条、《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6号)、《晋城市财政局关于进*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晋市财购[****]**号)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通知,请你公司就以上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并于****年4月**日前将书面整改报告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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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