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现对本项目评标办法答疑澄清,具体如下:
原招标文件 :第*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企业业绩1、投标人每提供*份****年以来*年期以上的,*级及以上综合医院食材配送业绩合同的,得3分,满分6分。2、投标人提供****年以来给蚌埠市区域内医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主副食品配送*年营业额****以上的业绩证明,每*项加3分,满分9分,需提供合同、发票、银行流水证明。
现变更为:第*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企业业绩投标人每提供*份****年以来*年期以上医院或高校或机关或事业或企业单位餐饮或食材配送业绩合同的得5分,满分**分。注: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合同中不能反映服务期限,须有投标人提供由项目业主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暂不做调整,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
*****************
****年4月**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