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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食材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江苏扬州市 中标信息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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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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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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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缪**0514-87****40
王**0514-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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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年食材采购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元,最高限价为配送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改委网站“**监测”栏目**的***%。本项目按折扣(%)报价。(因“苏采云”系统原因,投标人在系统内开标*览表中的填写的“优惠率”即为招标文件中的“折扣”)报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肉类制品、蔬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个月内任意*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个月内任意*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年度或****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年不需提供)****年度或****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年不需提供)

4.投标人近*个月内任意*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近*个月内任意*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

2.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 。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 。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 ****-**-** **:** ,每天上午**:**-**:**,下午**:**-**:**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6.各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7.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8.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9.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本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扬州市翠岗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年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项目进度
2024-04-30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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