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广昌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协议出让土地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 土地 用途 | 土地 级别 | 备注 |
广昌县告(***4)2号 | 广昌县*善乡盖竹村云前组地块 | *****.** |
建筑密度≤**% 容积率≤0.2 | **年 | 供电用地 | 未评估地区 | 1、交通规划要求:①机动车停车位:按需求配置;②非机动车停车位:按需求配置。 2、市政公用设施规划要求:消防:满足消防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3、建筑建造:①建造高度≤**米;②建造间距:具体按《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规定执行。③建筑退让:具体按《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规定执行。 |
*、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用地申请登记
1、公示期限:***4年4月**日至***4年5月**日。申请人自公示期限内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2、截止报名日期:***4年5月**日**时**分。如果上述地块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方式出让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如果上述地块只有*个意向用地者的,我局将按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
地址:广昌县政务服务中心***室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
********
***4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