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站至永安电厂、建福水泥厂煤炭
敞顶箱公路配送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福物招[****]***号)
***********永安站至永安电厂、建福水泥厂煤炭敞顶箱公路配送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1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年度永安站至永安电厂、建福水泥厂煤炭敞顶箱公路配送业务外包,本项目合同期自****年6月1日至****年**月**日。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公司注册时间满3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元。
3.2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
3.3投标人需拥有总重≧**吨6轴集装箱自卸半挂拖车,自有车辆不少于**部(车辆行驶证、投保证明、**驾驶证)。
3.4运输范围:从永安站到永安电厂、建福水泥厂,运距分别约**公里.
3.5投标人取得*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增值税税率为9%专用发票。
3.6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存在被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的不良行为或履约中有不良反映的情况。不接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报名。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 年5 月1 日起至 5月 ** 日登录中国铁路*****网国铁采购平台网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未获取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服务商应于5月**日**:**前报名,在报名时还应提供以下资料:⑴车辆相关资料,包括货运车辆车牌号、车辆行驶证、车辆年检证明、车辆保险证明等;⑵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年度交通违法违章及处理情况(********截屏,涂改编辑无效);⑶投标服务商在****—****年任*年度的集装箱运量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同、结算单据、发票等可用于佐证运量的依据材料。投标服务商应配合招标方进行手机********内容查验工作。上述资料须加盖公章,电子版在报名的同时发送到福州铁路物流中心招标办邮箱*********@**.***,书面资料邮寄至福州铁路物流中心招标办王柘平收。投标服务商应配合招标方印证材料的真实性。
5.2投标人在投标资格审查合格后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年 5 月**日**时**分到**** 年 5 月** 日**时**分前,递交的截至时间为**** 年 5 月** 日**时**分。地点为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中路***-**号************楼招标办。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若获取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号)文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除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参与投标外)。
本项目开标时间**** 年 5 月** 日**时**分。地点为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中路***-**号************楼会议室。请投标人代表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招标人:***********
详细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中路***-**号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沁园支行
账号:********************
财务联系电话:****-********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路*****网国铁采购平台(*****://**.*****.**)媒介上发布。
****年 4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