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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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食堂蔬菜豆制品供应 | 采购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叶菜、茄果、根茎类、鲜豆类、菌菇类、瓜类、薯类等新鲜蔬菜,大豆及其制品(含豆腐、鲜豆皮、素鸡、卤豆干等)供应。合同期1年 采购数量:1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包含但不仅限于叶菜、茄果、根茎类、鲜豆类、菌菇类、瓜类、薯类等新鲜蔬菜,大豆及其制品(含豆腐、鲜豆皮、素鸡、卤豆干等) 需满足的要求:2.1蔬菜质量标准:新鲜饱满、无毒无农药、无保鲜剂残留、水分充足、无萎蔫、无空心、无机械损伤、无虫卵虫害、无腐烂发霉、无变质斑点、土豆无发青发芽等。 2.2豆制品质量标准:表面洁净、有豆制品特有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不粘不散。 2.3供应商所供应的原材料数量不得短缺,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有过期、临期、变质、霉烂和不符合标准的副食品。 2.4本项目所有品类副食品临期界定按国家标准执行。 | 1.供应品类 包含但不仅限于叶菜、茄果、根茎类、鲜豆类、菌菇类、瓜类、薯类等新鲜蔬菜,大豆及其制品(含豆腐、鲜豆皮、素鸡、卤豆干等)。 2.质量标准 2.1蔬菜质量标准:新鲜饱满、无毒无农药、无保鲜剂残留、水分充足、无萎蔫、无空心、无机械损伤、无虫卵虫害、无腐烂发霉、无变质斑点、土豆无发青发芽等。 2.2豆制品质量标准:表面洁净、有豆制品特有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不粘不散。 2.3供应商所供应的原材料数量不得短缺,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有过期、临期、变质、霉烂和不符合标准的副食品。 2.4本项目所有品类副食品临期界定按国家标准执行。 3.验收要求 严格按采购单位采购计划明确的商品规格、品牌、数量、时间和地点配送。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依据蔬菜、豆制品质量标准,根据国家检验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感官、理化或微生物检验。 在采购单位检疫和验收环节,供应商配送的蔬菜豆制品在质量上有问题,不符合约定标准或检验检疫未通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更换。更换过程不得影响采购单位正常保障。 4.退货依据 鲜度嫩度明显不佳,含黄叶、须根、泥土,虫害严重,萎蔫严重,浸水后仍不可恢复,农药残留超标,与质量标准要求较多不符,净菜率太低,规格、品种与采购计划不符。 备注:本方案为初步方案,最终方案与详细要求以后期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 1,***.** | ****年**月 | 无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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