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莲都区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招标序号:**[****]***号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年 **月 ** 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
中标候选人:*************
资质等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唐吉玉 证书号码:**********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元整 (¥:******.**元 )
监理费折扣率:**%
服务期: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工期、施工间歇期及质量缺陷期。
质量要求:合格
业绩及荣誉:
资信证明 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 | - | - | 信用等级评价:监理类***级 |
************* | 丽阳溪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 丽水市水利局 | 竣(完)工验收时间:****年7月**日 建安工程投资额:*****.***元 |
************* | 丽水市莲都区宣平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 丽水市莲都区水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竣(完)工验收时间:****年**月**日 建安工程投资额:****.***元 |
公示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