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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零星广告宣传制作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金华市 招标公告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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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翁**135****3659
金**135****3946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金**0579-82****80
详情部分

项目概况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分散委托)预算执行确认书(浙财采确[****]****号)批准,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星广告宣传制作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星广告宣传制作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标项*:******;标项*:****** 

采购需求:

标项*
标项名称: 附属中学*星广告宣传制作1 
数量: 1项 
预算金额(元): ****** 

标项*
标项名称: 附属中学*星广告宣传制作2 
数量: 1项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服务期内,主要承担附属中学*星广告宣传制作,采购各类广告用品、铜牌、条幅等,每标项承担的制作任务以采购人委托为准,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每个标项确定1个中标人。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个或多个标项的投标,为保证服务质量,同*供应商只能被确定为*个标项的中标人,即:按标项*至标项*的顺序评审,已被前面标项确定为第*中标候选人不再被确定为后续标项的第*中标候选人。第*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 则由采购人按该标项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选取)。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服务期限*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期满根据考核结果,且在财政政策不变、服务**不提高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下*年度服务合同(采购人也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有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年**月**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至**:** ,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注册咨询电话:*****;注册流程见网址:*****://******.******.**/v-******-*****/********)。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应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为在线电子招、投标项目,不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在线解密开启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关注政采云平台开标评标过程及结果)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8号)已分别于****年1月**日、****年2月1日和****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丹光西路***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玉泉东路***号3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未达****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天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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