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 采购预算(元/年) | 品类 | 最高折扣额度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备注 |
包1:*********机关及李家沱、鱼洞、龙洲湾、天明消防站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 | 蔬果类 | 0.** | 1 | 批发业 | 采购预算为预估值,实际结算金额以投标人报价折扣额度和实际采购数量执行。 |
肉类水产食品 | 0.** | |||||
干副食品、乳饮品和粮油 | 0.** | |||||
包2:*********界石、南彭、木洞消防站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 | ******* | 蔬果类 | 0.** | 1 | 批发业 | 采购预算为预估值,实际结算金额以投标人报价折扣额度和实际采购数量执行。 |
肉类水产食品 | 0.** | |||||
干副食品、乳饮品和粮油 | 0.** |
备注:
1.若投标人参与多个分包投标,请按包号分别制作和密封投标文件。
2.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分包的投标,但为保证项目进度和服务质量,*个投标人只能成为*个分包的中标人。如同*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多个分包中同时排名第*时,则该投标人仅能成为分包号靠前的分包的中标人,且失去成为其他分包中标人资格,其他分包按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序依次递补中标。
3.本项目预算金额仅作为投标人的报价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实际结算金额以投标人报价折扣和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
4.本项目所涉及的标的须为中国关境内的投标人提供。
财政资金,总预算金额*******元(其中:第*年预算金额*******元、第*年预算金额*******元)。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篇)。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邮箱)。
(*)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栋2层)
(*)投标开始时间:****年5月**日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年5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5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栋2层)
(*)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按照《*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采购人:*********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走马梁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