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交易标识码 | ***-******************-********-******-5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望江县各乡镇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公告公示信息
望江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望江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如下:
*、异议的回复
质疑事项1:本项目评分办法要求具有限定性,公司证书及人员要求具体化,同时具备该些证书的公司仅*家。
回复:评分办法中的要求均贴合本项目建设标准,各项要求均不具有唯*性,如*大运营商、综合性软件开发类国有企业、水利水务信息化技术专业的民营企业等,均有满足或优于要求。请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实力据实得分。
质疑事项2:技术评分标准对于招标文件中标注“▲ ”条款,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软件功能截图不合理,且要求的子功能非常详细,每个项目都有各自的特点和需求,拿个别厂家已完成的其他项目功能需求来进行评分,为某*家企业定做的评分办法,排斥潜在投标人,有失公平公正的招标原则。
回复:评分中的标注“▲ ”条款,非废标项,满足为加分项。评分中“注:对于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软件功能截图进行证明(功能要求带▲号项,其子功能也需满足,子功能不满足的,算此项负偏离),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调整为“注:对于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软件功能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证明(功能要求带▲号项,其子功能也需满足,子功能不满足的,算此项负偏离),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质疑事项3:本项目属于水利信息化项目,不是水务项目,安徽省对此类项目均要求使用水利厅模板进行招标,而本项目并没有参照水利厅范本。
回复:本工程属于市政工程类项目,因此未采用《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联系方式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1小时7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分0秒
办理意见: 提交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7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