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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笪镇侯村村2024年苗木花卉大棚种植到村产业项目(二期)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宣城市 中标信息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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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单位:
***
代理单位:
***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招标人

名称**********

地址郎溪县凌笪镇兴凌北路

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郎川大道与建平大道交叉路徽商彩虹城35

项目名称

凌笪镇侯村村****年苗木花卉大棚种植到村产业项目(*期)***

项目编号

***-**-**-*******

开标时间

****年4**9时**分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开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涛城镇梅村新村***号、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号金中环广场办2-****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施工费报价:下浮率**.**%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刘应超 (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中级工程师证书

证书编号:皖************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浙江汇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中港东路朗润园**幢***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号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南9楼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

项目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王鹏 (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皖************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浙江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飞鲤镇龙塘村飞华路**号、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4幢****室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分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张大志(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建筑设计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皖************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安徽拓联时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丰实建设工程有公司你单位拟委托设计负责人,未见 “ 工程设计类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初步评审不通过。

公示时间

****年4**-****年56

其他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工,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年内*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览表:评审情况*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进度
2024-04-30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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