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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瓯江水面保洁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温州市 资审结果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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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褚**0577-57****21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熊**136****0329
详情部分

项目概况

温州市瓯江水面保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江水面保洁服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温州市瓯江水面保洁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温州市瓯江水面保洁服务,年度采购预算*****元,项目2年期总预算*****元。详细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本项目服务期:自项目入场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年(*〇* 年 月 日起至*〇* 年 月 日止)。
2.两年服务期合同*年*签,第*年服务期满,中标人所提供服务通过采购人(项目合同甲方,下同)的考核,可与续签*年期合同。
3.项目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月内,须完成项目入场准备工作(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作业许可等工作,并将所有设备及人员整备到位),准备工作完成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书面开工申请,采购人审核后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入场通知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每天上午**:**至**:** ,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通过账号登*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在线递交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网址):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温州市会展路****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已分别于****年1月**日和****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可以(邮寄形式,建议顺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需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号

传 真:

联 系 人:***、蔡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天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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