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沈海高速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第**-3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编号:****-***-
***-****-******-**,包件号:****-***。针对部分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及其他相关事宜,现做以下澄清:
1、原合同文件中3.1材料结算3.2中减水剂结算方式更改为:
“(1)按照每方混凝土中使用胶凝材料(主要包括水泥、粉煤灰和矿粉)数量的 1%计算出每方混凝土减水剂用量,乘以采购单
价,分型号计算出每方混凝土中减水剂的单价(A)。
(2)含减水剂成份的混凝土(未添加减水剂的混凝土除外),以拌合站实际生产混凝土的方量(B)作为计量依据。
(4)***以下混凝土采购单价执行框架招标的结果,***及以上混凝土采购单价为框架招标单价+*** 元/吨。
(5)减水剂结算金额=**”
2、招标公告中6.3开标方式为网络开标,开标后,各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进
行投标文件**解锁
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沈海高速
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第**-3标段项目经理部
****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