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萧县****年省级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萧县凤北新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宿州市*兴瑞禧台小区**栋***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萧县****年省级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4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第*章评分办法中商务分计算方法:**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为评标基准**,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分统*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分分值(取小数点后两位)。
现更改为:**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为评标基准**,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分统*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权值×***。
注: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内容作相应澄清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公告文件有不*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更正日期:***4年4月**日
名 称:*****(萧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萧县凤北新区
联系方式:** ***********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兴瑞禧台小区**栋**1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邵宇
电 话:*********** ***********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