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发展桃岭村肉鸡养殖基地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村集体经济发展桃岭村肉鸡养殖基地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 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徐主任 电话:*********** | ||||
最高限价 | *******.**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楼***室 电话:****-*******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竞争法* | ||
开标时间 | ****.4.** 9:** |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 名称 | 详见评标情况*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览表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 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漳湖镇大湾村*组***号 | ||||
投标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吴杰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级建造师注册证 书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吴*银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 能力 | 建筑施工总承包*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壶天路***号融科城创泽 园**幢**** | ||||
投标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唐润欣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级建造师注册证 书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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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 能力 | 建筑工程总承包*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新发镇农贸市场内 | ||||||
投标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裴琴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级建造师注册证 书 |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年4月**日至****年5月3日**时** 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 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 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 出异议,联系人:胡柳霞,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 场的方式向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 电子交易平台(****://***.***.5.**:***/********/***********)进行在线投 诉。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 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 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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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