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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环卫基地项目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审核(2包)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芜湖市 中标信息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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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范**0553-38****9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汪**188****9688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镜湖区环卫基地项目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审核(2包)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柏庄财富广场1#办公楼***室 

成交金额:**%

*、评审专家名单:何小明、苏诚、范宇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金额:****元(不含评审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3、安徽泓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业绩:(1)芜湖市政务中心片区海绵城市提升项目两编*会审(2包);(2)****年-****年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建设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3)镜湖区科技创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标地点,联系电话:***********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

联系方式:** ****-*******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纪华庭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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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中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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