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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改扩建三期工程
天津天津市 招标公告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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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张**158****1031
代理单位:
***
代理联系方式:
张**022-28****91
详情部分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西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医科大学第*医院改扩建*期工程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津发改批复(社会)[****]**号、津教政办[****]***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建筑第*工程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元,资金来源为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天津医科大学第*医院自筹:******.***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中国建筑第*工程局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医科大学第*医院改扩建*期工程,建设规模为******平方米,本次改扩建工程拟新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科教综合楼(D座)、门诊住院综合楼(E座)及能源中心,同步实施室外道路、绿化及管网等工程,总投资额*******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平江道**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医科大学第*医院改扩建*期工程能源中心污水处理工程,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工程****吨/日,天津医科大学第*医院医院等级属于*级甲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需求中全部内容。总投资额***.0*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标段: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 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 *** 室(携带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确认单)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中国建筑第*工程局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周可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滨河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民佶(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管浩丞、杭斌 电话:***-********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中国建筑第*工程局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滨河路****号
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甄芳芳 赵莹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增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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