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湾村美丽家园水利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成交结果公 示
项目名称 | 杨湾村美丽家园水利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发包人 | *安市裕安区青山乡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 址和联系方 式 | 地址:*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栋A座**楼****室 联系方式:****-******* | ||||
发包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发包时间 | ****年5月2日**时** 分 | ||
最高限价 | 施工合同金额的0.**% | ||||
合同履约期 限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其中现场 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 ||||
资质要求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且在有 效期范围内 | ||||
成交人 | ************** | ||||
成交价 | 施工合同金额的0.**% | ||||
项目总 监 | 许晶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 号 | 证书 名称 | 注册监理工程 师 | |
编号 | ******** | ||||
公示时间 | ****年5月6日至****年5月8日 | ||||
提出异议的 渠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 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 午2:**-5:**,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 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 定时间内向*安市裕安区青山乡人民政府提出投诉,投 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安市裕安区青山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 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 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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