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和《*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年度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号)要求,***************组织开展了****年度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现将建议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代表性传承人 | 保护单位 | 建议评估结果 |
翻山铰子 | 吴华德 | 平昌县文化馆 | 优秀 |
巴山背*歌 | 陈志华 | 巴中市文化馆 | 合格 |
公示期为5月6日至5月8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巴中市文化广播体育电视和旅游局非遗科反馈,联系人:杜女士,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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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