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独立法人资格,报价人应具有具备电力类或化工类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以及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2. 报价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应具有国家或省级能源规划或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风光制氢项目可行性研究、风电光伏可行性研究相关业绩3个及以上,具有1个制储氢(容量不低于100Nm3/h)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证明资料(包括合同封面页、关键内容页和签字页等)具有独立完成与本次报价类似项目的成功经验。
3. 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
4. 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