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某部营房及室外场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方案设计项目已由武警某部以保需呈[****]**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其他。
2.1 建设地点:金阳北路****号
2.2 项目规模:*****.**元
2.3 设计服务期限:**天
2.4 招标范围:某部营房及室外场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方案设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专业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详见询价文件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5.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无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号。
6.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某部信息网上发布。
联系人:***联系方式:***********
无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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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号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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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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