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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服务招标公告
浙江宁波市 招标公告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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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池**0574-89****60
代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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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核准的复函》(甬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2.2.1 现有高速公路概况:既有高速为同*国道主干线宁波市境高速公路大契至西坞段公路工程,工程起于鄞州区***沈海高速与宁波绕城高速交叉处的姜山北枢纽;终点位于奉化西坞甬台温高速公路*期*期分界点,与西坞至麻岙岭段相接。路线经鄞州区姜山镇、奉化区西坞街道,现状高速设姜山北、鄞州南两处互通式立交。宁波姜山至西坞段双向*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h,路基标准宽度***,****年**月建成通车。据统计,****年宁波段路段年平均日交通量已达到********/d,已降至*级服务水平,局部路段如姜山北至奉化互通段交通量已超7*辆,交通量已饱和。既有高速主要规模有主线桥梁大桥****米/6座,中桥***米/**座,小桥***米/5座,涵洞**道,通道桥**座,互通立交2座(其中枢纽立交1座),主线下穿分离式6座。

2.2.2 本改扩建项目概况:本项目起自鄞州区***沈海高速与宁波绕城高速交叉处的姜山北枢纽,自北向南经鄞州区姜山镇东北侧,在姜山镇东南侧上跨鄞城大道,继续向南至奉化界、跨鄞奉江、大成东路、终于西坞街道西南侧,接同步改扩建的***沈海高速公路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项目路线全长约**.***公里,其中沿既有高速两侧抬升高架长**.***公里,改扩建段长0.**公里。

本项目由双向*车道改扩建为双向*车道,起讫桩号为**+***.***~***+***,全线主线设置桥梁*****.**米/4座(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特大桥*****.**/1座(新建连续高架桥),中桥***.***/3座(加宽改造利用),涵洞2道(接长利用)。全线局部改建姜山北枢纽互通1处,改建鄞州南互通1处。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4年。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为**.***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服务。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动态管理系统、智能物联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平台、硬件及网络架设、运营期系统接口开发、物联网平台及项目管理平台集成等。具体详见第*章《系统需求》。

2.3 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交工验收止。自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全套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在***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交工验收前负责系统的运营维护工作。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业绩、人员、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元的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信息化项目业绩(须同时包括信息系统软件开发、硬件安装、物联网实施)。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公示预中标候选人前将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4.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元人民币,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5月9日9:**至****年5月**日**:**前(以下载时间为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登录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下载时间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5.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系统使用费。

5.4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的文件,将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的文件。因未及时关注、下载相关文件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5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6.3 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7.1金额:人民币5*元整。

7.2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7.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5月**日**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8.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沧海实业大厦2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号8楼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何先生

项目进度
2024-05-07
招标公告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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