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1.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对大块镇境内所有涉水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对居民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排水、涉水单位所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整个厂区内的运营管理服务,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详见招标文件第*部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项目预算金额:*****元(为*年服务费总预算),单价:5元/吨(本项目以单价进行招标采购)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
4.单*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本项目非单*来源采购,对项目采购需求、招标文件和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
*、拟定供应商信息 |
1.名称:/ |
2.地址:/ |
*、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刘文平 |
********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沈壮宇 |
新乡市质量监督站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宋新瑞 |
新乡广源置业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公示期限 |
****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异议反馈时限 |
****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请各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联系方式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2.财政部门信息 |
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地址:新乡市卫北工业园区和宇路**号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