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 | 南京市虎踞路**号 | **.**(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年城厢镇人脸识别图像升级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对城厢镇城中派出所、城西派出所、金仓湖派出所3个辖区内重要人员密集场所原***项人脸识别图像服务进行升级改造,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天内完成项目建设,验收通过后开始计算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年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详见采购文件 |
顾晨毅、***、杨杰、孙波、孙丽
按照采购预算****元以内1.5%、****元-****元以内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城厢镇太平南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朝阳路**号科而雅大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