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人民医院综合能源利用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清采公开-****-**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4年04月**日
*、评审日期:***4年05月**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天/平方米) |
1 | 本项目采用地埋管地源热泵+冷水机组系统+空气源热泵系统,地埋管地源热泵+冷水机组系统作为主要冷热源来源,空气源热泵系统作为补充(供冷/暖范围:医疗综合楼、传染病房楼、后勤辅助楼等;供冷/暖时间:供暖时间***天,供冷时间***天,每天供应**小时) | ************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湖心岛湖心环路以西、湖心*路以北湖心环路**号 | 空调供冷暖报价:能源站供冷、供暖(冷暖同价)收费0.***元/天/平方米(供冷供应时间*** 天,供暖供应时间*** 天,每天**小时供应) |
*、评审专家名单:王利红、武慧敏、刘帆、杨兰涛、张志燕、郭庆军(采购人代表)、赵占国(采购人代表)。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收费标准:《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招标代理收费标准。
收取金额:******.**元。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媒介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年**月9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北和义路东侧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与昆吾路交叉口西南角***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发布人:************
发布时间:***4年**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