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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刘圩镇秦场小湾中心村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宿州市 中标信息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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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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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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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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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方式:
叶**181****2125
代理单位:
***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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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部分

泗县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刘圩镇秦场小湾中心村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泗县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刘圩镇秦场小湾中心村建设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金寨南路与滨湖路交口金宇天地城**号楼****室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泗县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刘圩镇秦场小湾中心村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泗县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刘圩镇秦场小湾中心村建设项目,工程内容为文化广场提升,广场面积约为****平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

*、评审专家名单:杨步升(组长)李坤明谢烈静

*、代理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代理服务费2.6*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45月**-***45**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

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康泰鞋业*楼,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 

址: 泗县刘圩镇府东巷与上青大道交叉口西南**米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

地 址: 灵璧县斯特酒店西门路对面院内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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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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