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藤县塘步镇南安村安东6组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4月**日
*、更正信息
澄清事项:招标文件
澄清内容:
序号 | 澄清项 | 澄清前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1 | 第*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7 履约保证金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5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5),履约担保的形式可以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2%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5),履约担保的形式可以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
澄清日期:****年5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地 址:藤县藤州镇津南路***号
联系人:*******-*******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梧州市新兴*路3号**层1号商务住宅
联系人:**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