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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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现对****年度市级财政保障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开展项目(市国资委投资公司管辖小区维修改造工程)如下澄清: 本项目原定于****年5月**日**时**分进行公开招标,因工程量清单缺项,开标时间不足**日现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更正为:****年**月**日**时**分。 2、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及时下载。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