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线事故多发路段优化处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开标、评标于****年5月**日在************楼举行。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评标委员会经过集体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
中 标 价:******.**元
第*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
第*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3日,公示期满,如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第*中标候选人为该项目中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依法向***********投诉。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及招标人对异议的回复。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浏阳市复兴中路**号*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
***********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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