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号)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挂牌出让1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大同镇大同村*******************号
地块位置:武安市大同镇大同村东地块
出让年限:**年
成交价(*元):***.****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面积:*****.**平方米(**.**亩)
受让单位:************
备注
*、公示期:****年5月**日 至 ****年5月**日。
*、该宗地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大同镇大同村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