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查扣危险化学品储存及无害化处置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龙华区查扣危险化学品储存及无害化处置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龙华区查扣危险化学品储存及无害化处置项目 合同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主合同第*条第*款中约定”乙方自收到甲方销毁处置通知书之日起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置,超过**个工作日未处置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或委托第*方处置,并有权扣除本合同价款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存在笔误。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原合同条款存在笔误 |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座****-****、B座****、**-**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广场*路与清泉路交叉口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楼 联系电话:****-********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