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腹透液送货单流程改造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4.*******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绍兴市中兴北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腹透液送货单流程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腹透液送货单流程改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腹透液送货单流程改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透析信息管理项目由************中标并开发完成,其中腹透液送货单流程为透析信息管理项目中的功能升级项目。
2、因项目改造中包含对原程序的修改,需对该软件系统结构非常熟悉,才能进行升级, 如采用非原软件开发商来完成此项工作,不仅增加改造难度和风险,无法按期完成项目建设,若更换系统承接主体,将导致现有系统在对接后可能无法正常运营。而************作为原开发商,充分理解、掌握系统所有的设计思路,实现细节,可完全避免上述风险。
3、该项目是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系统功能改造, 为保证该项目与原项目的*致性和配套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相关规定,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故建议*******腹透液送货单流程改造项目采用单*来源方式向************进行采购。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B区)****室
*、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绍兴市中兴北路***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
联 系 人: **
监管部门电话: ****-********
传 真: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号
*、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