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修改通知(*)
致各投标人:
*************的上海*院(和敏医院)配套道路工程(招标编号:晋政施招***********),现发布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1章招标公告5.2修改为“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本补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致之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 *************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