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角坪路段)防洪排涝项目更正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如下的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资质条件5.其他:(1)投标人(企业、项目经理或则技术负责人)近*年没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被列入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省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黑名单的、被列入张家界市政府投资性工程“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现更正为:(1)投标人(企业、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没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被列入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省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黑名单的、近*年被列入张家界市政府投资性工程“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2、原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2.4(4)4.不良行为记录:①企业、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天,自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②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
现更正为:4.*般不良行为记录:①企业、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般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天,自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②*般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般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
3、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5)企业、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资料复印件说明: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
现更正为:(5)企业、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般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资料复印件说明:*般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
4、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6)企业、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省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黑名单的、被列入张家界市政府投资性工程“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资料复印件说明:(1)投标人(企业、项目经理或则技术负责人)近*年没有被列入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省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黑名单的、被列入张家界市政府投资性工程“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现更正为:(6)企业、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省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黑名单的、近*年被列入张家界市政府投资性工程“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资料复印件说明:(1)企业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有限期为***天,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有限期为***天,自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上述对应的内容已作相应的修改,其他内容不变,以本次更正通知及重新获取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并下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年 ** 月 **日**时**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附件: 更正通知*.***
附件: 更正通知*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