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黄姚镇安置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西宁北路延长线(永利新城**#楼***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黄姚镇安置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 | 黄姚镇安置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面拆除、道路面恢复、给水工程等基础配套设施内容。具体详见经财政投资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相关设计图纸要求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 以开工令为准,工期为***日历天。 | *** | 桂************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欧可飞(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钟朝,刘美钦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磋商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质疑磋商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发布。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昭平县昭平镇河东路**-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贺州市平桂区***国道南面、富江东面A地块平桂金水湾花园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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